发布日期:2024-11-19 12:35 点击次数:178
(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 11月 8日、2024年 11月 11日、2024年 11月 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的事项。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1月 8日、2024年 11月 11日、2024年 11月 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